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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录取指南

1999-07-15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编者按:1999年教育部决定全国普通高校招生130万人,但据有关部门初步估计今年将有400万名考生报名参加高考。由于高考是国家为普通高校选拔人才的考试,具有很高的选拔性,因此与往年一样,1999年高考的竞争依然会十分激烈。

今后几年内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将逐年递增,1999年全国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将比1998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为加强对1999年考生选报专业的指导,以及帮助全国高中、中专、职高、技校在校生及教师了解高考升学的有关问题(即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中的主要环节及领档和退档的原则是什么?大学招生的收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哪些民办大学能发文凭?)等,教育部有关部门的业务负责同志、长期从事高考选报志愿工作或研究的专家组织编写了以下内容,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与指导性,可供1999年参加高考的考生及其家长和全国普通中学、中专、职高、技校师生阅读参考。下一届应考生及其家长也可把它作为明年填报志愿的重要参考。

招生录取中的领档和退档原则

录取工作主要有8个环节:(1)领档。根据事先确定的退档比例确定调档分数线后,到省市招办各科类档案组提取档案。高校的最低调档线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数与第一志愿考生的上线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自然划定的,有的是1:1.2,有的是1:1.1,但最大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1.2。(2)分理档案。根据考生所填报的第一志愿分理。(3)调整考生专业志愿。(4)审阅考生档案。(5)确定录取名单和退档名单。(6)送录监组审查。检查完成计划情况,执行政策情况,考生退档原因等。(7)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负责人签字盖章。(8)发放录取通知书。

录取过程中为什么要调整考生的志愿?录取工作难度最大的就是调整考生的专业志愿。由于高等学校每个专业所招收的人数有限,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又是随机的,专业志愿分布很难均匀,因此部分考生并不能完全按照第一志愿录取。所以,招生学校必然要进行一些调整,考生应该有这方面的心理准备。需要调整考生志愿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考生所报第一志愿因为报考人数过多而不能满足;二是考生生理条件不适合在所报专业学习;三是考生所报专业相关科目的成绩偏低。调整考生专业志愿的原则是:以志愿为依据,按照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高分保留,低分调出;同时注意保证高分考生都能按照志愿录取。

调整的方法是“滚动式”调整。即考生在第一志愿不能被录取,即滚动到第二专业志愿,如第二专业志愿人数较多仍不能被录取,本人愿意服从调配就可以继续参与滚动。经过筛选后确定录取的结果可能是以下几种情况:(1)根据考生的第一志愿录取;(2)根据考生的第二志愿录取;(3)根据考生的“限调专业志愿”录取;(4)根据考生的“愿调专业志愿”录取;(5)根据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所确定的专业录取;(6)参考考生报考其他学校专业志愿录取。

招生高校根据什么退档,如何保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当考生的档案被退回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时,可能有以下几种原因:(1)相关科目成绩偏差,未达到所报学校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2)所报学校录取额满;(3)考生所报学校不能满足其愿望且又不服从调剂;(4)身体健康原因;(5)考生政治思想表现方面其所在中学评价不佳;(6)档案材料不全。以上六种原因只要有一种,招生学校就有理由把考生的档案退回。但是为了切实保证高分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高校合法合理地行使20%的选择权利,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都对此加强了管理,对于每一个被高校退档的考生,都要求学校说明理由,如果招办发现没有正当理由就一律不允许退档。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还在招生结束时向社会公布招生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考生以及家长的监督。

大学招生收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高等教育目前在我国属于非义务教育,根据我国“穷国办大教育”的特点,完全靠国家投资办高等教育是不利于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为此,从1985年起改变了高等学校全体学生学费全部由国家包下来的做法,开始招收委托培养和自费生。从1994年起国家开始实行招生“并轨”,所有学生均实行缴费上学。

1996年,原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颁发了《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对收费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三部委的《暂行办法》规定,高校学费标准是根据每年大学生平均教育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的,不同地区、不同专业、不同层次学校的学费收费标准可以有所区别。学费标准要充分考虑到当地经济发展的水平、学校办学条件和群众经济承受能力。在现阶段,学费比例最高不得超过培养成本的25%。学费标准必须经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执行。学费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暂行办法》特别规定,农林、师范、体育、航海、民族专业等享受国家专业奖学金的高校学生,可免缴学费;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酌情减免收取学费;高校及其主管部门要采取包括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保证他们不因经济原因而中断学业。《暂行办法》规定,高校除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外,未经有关部委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从近年来高校实行收费的情况看,总的情况是良好的。每人每年学费大体在2000-3000元,一般经济发达地区的高校、重点大学、“热门”专业的学费标准相对要高一些,每人每年学费一般为3000-4000元。预计1999年根据当地物价上涨水平和居民收入平均增长水平,一些高校的学费标准会有适当调整,但涨幅不会很大。

哪些民办大学能发文凭

哪些民办大学能够举办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教育,是大多数“落榜生”及其家长关心的问题。国家承认学历、具有举办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大学有:

海淀走读大学(北京)

宁夏石嘴山职工大学(宁夏)

湖南女子职业大学(湖南)

山西老区医学院(太原)

西安培华女子大学(陕西)

凉山大学(四川省凉山州)

天津联合业余大学(天津)

湖北函授大学(武汉)

上海工商学院(上海)

广东业余大学(广州)

民办杉达学院(上海)

民办四川天一学院(成都)

民办黄河科技学院(郑州)

民办浙江树人学院(浙江)

民办福建南华女子职业学院(福州)

民办华南工商学院(广州)

私立华联学院(广州)

民办三江学院(南京)

民办黑龙江东方学院(哈尔滨)

民办培正商学院(广州)

民办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

民办内蒙古丰州学院(呼和浩特)

邕江大学(南宁)

以上这些民办大学都已经过国家教育部门审批,具有举办高等学历教育资格、能够颁发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证书。但是,学生进入这些学校学习首先必须参加高考并达到当地的录取分数线。

目前北京市经批准参加国家学历文凭试点的民办大学是:

燕京华侨大学

中国科技经营管理大学

北京东方财经日语研修学院

北京京华医学专修学院

中华研修大学

北京应用技术研修院

北京培黎职业大学

北京兴华大学

北京金融学院

中华研修大学

北京应用技术研修学院

北京会计专修学院

中国农民大学

北京美国英语语言学院

北京京师科技研修学院

北京民族大学

北京中新企业管理学院

北京建设大学

北京东方大学

北京人文大学

北京联华管理工程研修学院

北京英迪学院

北京黄埔大学

北京求知学院

(资料来源:姜言东主编的《1999年高考指南》中国劳动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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